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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”

发布时间:2020-09-16 15:34:07
一、总体要求

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,我校根据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》等文件要求,按照“自愿报名、统一招考、自主划线、择优录取、严格规范、公平公正”的原则,进行招生录取工作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2021年我校拟招收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硕士研究生共5名。专项专用,不得挪用。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招生计划数为准。

三、招生学科(专业)

符合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各专业研究方向。报考专业代码分别为:130100(艺术学理论)、130200(音乐与舞蹈学)、135101(音乐)、135106(舞蹈)。

四、招生报名

(一)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,

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,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〔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(高职)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〕。

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,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、退役等相关信息。

(二)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(现场确认)手续。

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,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、退役等相关信息。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原件或复印件。

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,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、考试、复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(三)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不得准予考试。有弄虚作假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(四)其他考试要求参照《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和《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执行。

五、考试录取

(一)报考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。

(二)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,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。

(三)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,符合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报考条件的,可申请调剂到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录取,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。纳入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招录的考生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
(四)我校将建立完善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招生工作机制,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,严格执行招生选拔标准,确保招生质量。

六、其他

“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其他方面和“普通计划”相同,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。

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招生就业处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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